Re:请教法2条2款
全世界范围这个都比较有争议。属于不断发展的一个热点。
据说日本曾经对“技术”下过定义。德国、欧盟都没有官方的定义(有意为之)。美国不是很清楚,不过既然允许商业方法,估计对这个要求不严。这个范围也不断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目前流行的说法:
自动化本身不是具体的技术问题。比如原先都是秘书一张一张把单据贴A4纸上面,填表整理,现在自动化了,弄个电脑连扫描仪直接存档扫描件。这个就不是技术问题。
但为此做出的东西不一定不解决技术问题。比如说自动扫描单据的机器之类的,解决的就是技术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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