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成套产品,能不能作为一件申请提出,首先要看它们是不是同一类别的产品,查一下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看看它们是不是属于同一大类。
另外,瓶贴是二维的,包装盒是三维的,包装盒的设计要点仅仅在上面的图案吗?还是盒体本身的造型?这个问题要搞清楚。
瓶贴属于“平面印刷品”,对于平面印刷品是否能够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根据下面的“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说明”摘抄,判断你们的瓶贴是否属于可授权的范围:
\"平面印刷品\"主要指平面包装袋、瓶贴、标贴等用于装人被销售的商品或者用于附着于其他产品之上、不单独向消费者出售的二维印刷品;\"主要起标识作用\"是指二维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主要是用于让消费者识别被装入的商品或者被附着的产品的来源或者生产者,而不是用于使被装人的商品外观或者被附着的产品外观本身\"富有美感\"而吸引消费者。应当注意的是,能够产生识别产品来源或者生产者作用的标识并不限于商标标识或者厂家名称,只要二维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主要用于产生标识作用,就属于被排除的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床单、窗帘、布匹等纺织品也是二维产品,但不属于\"平面印刷品\";纺织品的花色或者图案通常也不是\"主要起标识作用\",因此对这些纺织品的外观设计不在被排除的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