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2010 wrote: 在申请日之前公开就是现有技术,对于现有技术不影响新颖性,貌似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在申请时提交不丧失新颖性申请,并且需要有适合的理由,别的办法恐怕行不通。 “能申请优先权再对专利文件作修改吗?” 这要看文章公开的程度了,是否还有未公开的内容可以申请,而且相比于文章中的技术方案有创造性。另外如果有的话,在主动补正期应该可以提吧,还需要优先权再申请吗 “还是主动撤回算了啊?” 不知道费用上是否可以节省,如果不能节省的话,我认为还不如不管等视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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