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叫好,我icai进入专利工作不久,第一次接触实用新型的审查意见,公司的人说比较严重,现在向大家求教怎么回答,很急!!!
主要的缺陷是:权利要求1中的“休眠模块”和“中断唤醒模块”为虚拟功能模块,由于这些虚拟功能模块由于没有对应的硬件或电路结构,因此只是一种单纯的逻辑结构,不属于产品的范畴,因此权利要求1不属于专利法所规定的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说明:这是一个关于停车场自动刷卡的这么一个系统,“休眠模块”和“中断唤醒模块”的本意其实是设置在单片机里的一段处理程序,当有信号时启动机器,无人刷卡时降低功耗,节省能源。可这审查意见怎么答啊??后面还说如果无法克服将被驳回之类的。。。晕!
请各位前辈帮忙解答,还需要知道什么请说,我会回帖的。千恩万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