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诉浙江在线失败 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浙江在线 2010年07月05日09:48搜狐微博(0)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浙江在线杭州7月2日讯(记者 李敏) 7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诉人新京报社与被上诉人浙江在线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一案。
经过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经合议庭评议后作出裁决:原审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上诉人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原审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依法有据,予以维持。
新京报社诉浙江在线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杭州市中级人民院于2008年8月1日立案受理,2009年8月14日开庭审理。杭州中院审理中认为,原告基于不同的争议事实向被告提出诉讼请求,形成多个诉讼标的,构成多个独立的诉,根据案件性质不宜合并审理,
读后感:没办法,地方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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