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2010-7-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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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美国正式申请以一件美国临时申请为基础,现在在已超过临时申请12个月但未超出正式申请12个月的时间内,在中国提申请能否以美国正式申请为优先权?

这个问题问了好多人,始终都有两派意见,希望博派上的高人能给个有说服力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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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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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tyfool  注册会员 | 2010-7-2 21:49:17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你能不能说一下你问过的人里认为可以的那一派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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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y1998  注册会员 | 2010-7-2 22:42:37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首次提出的申请才能作为优先权的基础,已经过了12个月,按理不应该享有优先权,不知道对不对?
qlmyself  注册会员 | 2010-7-3 00:25:24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我以为:
1、正式申请要求临时申请的优先权,可以在临时申请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当然,新的内容申请日为实际申请日,而不是优先权日。
2、中国申请的内容若是要求正式申请中增加内容的优先权,当然在十二个月的期限内,是可以的;中国申请的内容若是要求临时申请中内容的优先权,则已经超过了十二个月,不可以。
请指正。
neoplane  注册会员 | 2010-7-5 19:49:01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谢谢,大部分人是这个观点,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多以“我认为”开头。而有从事涉外专利多年的人非常肯定地说这种情况下仍然可以主张美国正式申请(正式申请未增加技术内容)的优先权,于是我晕了……
qlmyself wrote:
我以为:
1、正式申请要求临时申请的优先权,可以在临时申请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当然,新的内容申请日为实际申请日,而不是优先权日。
2、中国申请的内容若是要求正式申请中增加内容的优先权,当然在十二个月的期限内,是可以的;中国申请的内容若是要求临时申请中内容的优先权,则已经超过了十二个月,不可以。
请指正。
zrysprite  中级会员 | 2010-7-5 22:32:25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可以的,临时案是不公开的
neoplane  注册会员 | 2010-7-6 01:23:13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首先,非常感谢如此肯定的回答。

巴黎公约里对第一次申请的定义如下:“在本联盟同一国家内就第(2)所称的以前第一次申请同样的主题所提出的后一申请,如果在提出该申请时前一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驳回,没有提供公众阅览,也没有遗留任何权利,而且如果前一申请还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应认为是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为优先权期间的起算日。在这以后,前一申请不得作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

因此,如果美国正式申请可以作为优先权,我有几个不明白:
1、提交美国正式申请时,美国临时申请就算是被撤回或放弃?
2、美国的临时申请没有遗留任何权利?——那临时申请给正式申请权利的不算是遗留的权利?
3、临时申请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那么正式申请不算是要求了临时申请的优先权?
zrysprite wrote:
可以的,临时案是不公开的
mark7924  新手上路 | 2010-7-6 06:45:39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临时申请应该只是给予申请人保护先发明构思的权利,而给出的临时期限,在此之内申请人可以完善书面内容形成正式申请吧。这与优先权有相类似的地方,可能又不能完全等同于其他国家意义上的优先权。不过以后美局改为先申请制的话,可能类似问题就不存在了吧。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zrysprite  中级会员 | 2010-7-6 16:14:01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neoplane wrote:
首先,非常感谢如此肯定的回答。

巴黎公约里对第一次申请的定义如下:“在本联盟同一国家内就第(2)所称的以前第一次申请同样的主题所提出的后一申请,如果在提出该申请时前一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驳回,没有提供公众阅览,也没有遗留任何权利,而且如果前一申请还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应认为是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为优先权期间的起算日。在这以后,前一申请不得作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

因此,如果美国正式申请可以作为优先权,我有几个不明白:
1、提交美国正式申请时,美国临时申请就算是被撤回或放弃?
2、美国的临时申请没有遗留任何权利?——那临时申请给正式申请权利的不算是遗留的权利?
3、临时申请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那么正式申请不算是要求了临时申请的优先权?

1. 临时案可以转为正式案, 临时案算放弃; 以临时案为优先权, 临时案存在, 一年期满后不存在. 两种情况差异在于申请日,保护期限以及价格
2. 一年之后就不存在了,所以无遗留
3. 第二种情况就是
neoplane  注册会员 | 2010-7-7 18:43:26

Re:关于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的问题

谢谢不断回答我的问题。但是本人愚笨,还是有点没搞懂,您的意思是说以临时申请做为正式申请的优先权的情况下,则正式申请不属于巴黎公约所规定的第一次申请(巴黎公约说如果前一申请还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后一申请是第一次申请),因而在中国的专利申请不能要求美国正式申请的优先权?
zrysprite wrote:
1. 临时案可以转为正式案, 临时案算放弃; 以临时案为优先权, 临时案存在, 一年期满后不存在. 两种情况差异在于申请日,保护期限以及价格
2. 一年之后就不存在了,所以无遗留
3. 第二种情况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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