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 关于此商标驳回复审问题!

2010-7-2 01:27
24404
客户申请44类 护眼堂,被审查员驳回,驳回理由是 仅仅直接表述了服务的内容和特点!

客户用其个体名义申请,个体工商户字号为 “护眼堂”

请大家予以分析!
谢谢
分享到 :
0 人收藏

4 个回复

倒序浏览
shengdi08  注册会员 | 2010-7-2 02:49:11

Re:关于此商标驳回复审问题!

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并无不妥,或者说这个驳回理由还是比较合理的。
广告位说明
founderlaw  新手上路 | 2010-7-2 03:56:21

Re:关于此商标驳回复审问题!

不要复审了,典型的内特。
jeantm  注册会员 | 2010-7-2 06:54:13

Re:关于此商标驳回复审问题!

founderlaw wrote:
不要复审了,典型的内特。
内特??什么意思?
商标咨询大师  新手上路 | 2010-7-2 07:02:29

Re:关于此商标驳回复审问题!

商标法十一条一款二项的简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jeantm

注册会员

积分: 20 帖子: 10 精华: 0

楼主热帖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