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接触商标,对 注“1、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说:假如有人已经在这一类上注册了“饮水机C110032”,现在有个相似的商标,在本类上注册其他商品也可以?希望各位帮忙下,谢谢!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卫生间消毒分配器110114,卫生间消毒散布器110114,消毒设备110115,海水淡化装置110116,水净化装置110123,水过滤器110124,水消毒器110128,污物净化装置110135,污物净化设备110135,过滤器(家用或工业装置上的零件)110146,饮水滤器110147,饮水过滤器110147,巴氏灭菌器110178,水净化设备和机器110206,消毒器110226,水软化器110243,水软化设备和装置110243,非个人用除臭装置110275,油净化器110277,水族池过滤设备110307,游泳池用滤化装置110318
  ※ 矿泉壶C110028,磁水器C110029,污水处理设备C110030,消毒碗柜C110031,饮水机C110032

便携式一次性消毒小袋110324

  注: 1、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2、饮水机与1104电热壶,电热水瓶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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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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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huaiqiu  中级会员 | 2010-6-21 23:04:26

Re:商标咨询:关于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如此注册的保护范围不一样,还是可以注册的,除非对方是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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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hao  注册会员 | 2010-6-23 18:38:16

Re:商标咨询:关于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一)卫生间消毒分配器110114,卫生间消毒散布器110114,消毒设备110115,海水淡化装置110116,水净化装置110123,水过滤器110124,水消毒器110128,污物净化装置110135,污物净化设备110135,过滤器(家用或工业装置上的零件)110146,饮水滤器110147,饮水过滤器110147,巴氏灭菌器110178,水净化设备和机器110206,消毒器110226,水软化器110243,水软化设备和装置110243,非个人用除臭装置110275,油净化器110277,水族池过滤设备110307,游泳池用滤化装置110318
※ 矿泉壶C110028,磁水器C110029,污水处理设备C110030,消毒碗柜C110031,饮水机C110032

(二)便携式一次性消毒小袋110324
注: 1、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2、饮水机与1104电热壶,电热水瓶类似

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虽在一个群组但互不近似。也就是说,有人只注册“便携式一次性消毒小袋”那么你可以在第一部分中选择注册商品。

饮水机与1104电热壶,电热水瓶类似
这个意思是,如你选择了饮水机,那么要与1104的电热壶交叉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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