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保护归属国家两个部门管理,一个是国家林业局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一个是农业部。前者管理木本植物,后者管理草本类植物。这点和国内植物检疫类似。
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有一个先决的条件是申请的品种必须是属于国家公布的植物保护名录内中的种或者是属。目前林业局拥有四批植物保护名录,农业部有六批保护名录,06年下半年征集了第七批的保护名录名单。相对来讲,林业局的木本植物保护名录中有许多与花卉或绿化植物有关的种属,农业部则比较偏向于大田作物、蔬菜等,其中的花卉种球、切花类如百合等较多,与盆栽植物比较相关的是春兰类、兰类(cymbidium)较多列入。
依据数据,各个省份中历年来以四川申报的农业植物新品种最多。如果要申报的品种不在此列,可以通过申请为保护名录植物后再申请保护,国家每隔几年会对科研单位、社会征集保护名录植物推荐名单。
申请新品种保护国内的个人或单位可以自行申请或委托指定单位名录中的委托单位申请,国外的企业必须通过指定单位名录中的委托单位委托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