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国内客户中很正常,付出的辛苦多一些。
每一版本都应当留存记录,我在每一个撰写案的目录中是按如下方式组织的:
原始文件子目录:第一次交底文件
中间文件子目录:XX案(一稿)、XX案(一稿返回)、XX案(二稿)……、中间讨论的电话录音文件、中间交底的附件
往来信件子目录:该案的所有往来信件
定稿文件子目录:XX案(定稿)、XX案附图(定稿)
要想提高效率,那么只能减少中间文件数量,所以应当规划好撰写流程,比如:第一次交底-》初步检索-》电话讨论,抓发明点以及要求补充充分公开所需的内容-》初稿-》文件修改、中间的书面讨论。
尽量不要在中间阶段进行电话讨论。如果客户补充的交底变动很大,可以要求作为从属发明别提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