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kk wrote: 这句的后半句是啥?
solo wrote: 也许该化合物的晶型或形态与已知化合物不同
wanghongchen198 wrote: 我感觉这个是方法限定产品的情况。 制备方法专利的保护自动延伸到采用该制备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申请人其实是多此一举,如果告对方侵犯自己该条权利要求,反而使诉讼时举证责任落在自己一方。 这种写作方式虽然写上了,但保护效力不大,远不如制备方法保护效力来的直接(举证责任倒置)。 权利要求6的产品是通过权利要求5限定,权利要求2通过权利要求1限定,因而都能得到授权。权利要求6可以理解为权利要求2的从属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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