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问题] 著录变更问题急于请教

2010-5-15 01:57
25832
朋友有一批案子,个人的想转到企业里。
当初申请的时候都委托事务所代理的,也不知道当初事务所提交的时候有没有设定联系人事项。
现在做著录变更,如果当初事务所设定了联系人,我做联系人变更的时候如果把变更前的联系人空着,变更后的联系人重新设定一个,这样是否允许???能否通过审查??
请有经验的人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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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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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10-5-18 05:42:25

Re:著录变更问题急于请教

当初申请的时候都委托事务所代理的,联系人空着,因为联系人是代理人.

不变更事务所时,变更后的项
只写一个新联系人,地址和联系电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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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huaiqiu  中级会员 | 2010-5-18 18:39:08

Re:著录变更问题急于请教

您最好看下当初 您的受理书怎么写的,这样就很好办理了,如果是 写的代理公司的话 变更还需要和原代理机构解脱代理关系  并缴纳相应的解脱代理结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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