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审查指南、细则、法相冲突 哪一个优先?
《法》、《细则》、《指南》立法主体是不一样的,位阶也不一样:
《法》是全国人大,位阶最高;
《细则》是国务院,属于行政法规,位阶其次;
《指南》是国知局,属于部门规章,位阶最低。
如果真的有的规定相悖,那么肯定是以位阶高的为准。
不过请楼主不用担心这个吧,在上面我也说过,可以从立法顺序来看,先是修改《法》,然后是国务院根据《法》修改《细则》,最后国知局根据《法》和《细则》重新修订《审查指南》。
因此,存在冲突的可能性很小。即使存在冲突,我想国知局的人也不会笨到在全国代理人考试中拿来出题,这样岂不是犯了错误还大声吆喝,等着拍板砖?……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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