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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这个发明如果不知会公司就申请专利必然会导致是否职务发明的争议,所以需要公司证明或您与公司之间达成一份协议(“协议”比“证明”听起来更平等),说明该专利属于非职务发明,或者即使满足职务发明的条件,公司也同意放弃权利,专利归您个人所有。贵公司领导现在还很开明,您真是撞大运了,那就加紧办,别等申请专利就要办,先把发明内容、事情、双方的后续权利说清楚了,有了协议(叫证明也行)再申请专利不迟。
如果公司反悔,认为这样的专利对公司也有用,也不是说这条路就死了,会有很多种变通的操作方法(当然不是骗的方法,而是兼顾双方利益的各种折衷方案),这个后面有需要再说。
问题2,
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还是以公司名义申请专利,最主要取决于公司是你全资的,还是跟别人合伙的,如果公司是你自己的,专利是你的还是公司的是一样的,你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比如你提到的注资形式以及后续的资产调配需要。
当然现在很多科技企业认定标准要求是申请人自主研发申请的专利才可以申请补助,买的或受让的不算,这个你要考虑一下是否以个人名义申请,但审批部门如果尊重事实的话,这应该可以解释,如果你觉得需要减少麻烦,就用公司申请人好了。
问题3,
如果是真想保护技术,将来打击抄袭者,能申请发明还是申请发明。如果是对自己的技术没信心,或者就是要尽快搞个专利权做投资用(不管是开企业注资还是申请政府资助),实用新型足矣。您的设计有没有创新性,还是要看你比同类进口设备有多大的改进,至于使用到一些相同的零部件并不必然影响创新性,但如果您所有的设计都是基于现有可采购零部件的组合,那创新性是会打点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