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2010-5-6 01:08
21799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这条是不是我们就可以认为是:同样一种技术不能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呢?因为那会导致发明专利审批不下来???这个我有些不明白
分享到 :
0 人收藏

9 个回复

倒序浏览
padalin  注册会员 | 2010-5-6 01:20:14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不实审,肯定先授权。如果发明专利经过实审,在可以授权的情况下,必须要放弃该实用新型,否则不能授予发明专利。
广告位说明
fishnini  新手上路 | 2010-5-8 02:17:56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和R41.2结合起来看
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日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应该在申请时分别提交声明。申请时声明,实用新型专利权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实用新型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未声明的,实用新型已经授权的,发明将不再给予选择的机会

我的理解
jily  注册会员 | 2010-5-8 02:38:23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一项申请不可能存在两项权利的呀。所以只能择一啦
rayman116  注册会员 | 2010-5-8 07:06:35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我国的先申请原则不包括本人的申请 这次加上了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来源于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第13条第1款,简称为\"一发明一专利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被称为\"先申请原则\"。
\"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和\"先申请原则\"属于专利法上的两个基本原则,前者规定的范围大于后者。如有一个发明,甲于2月1日提起申请,乙于3月1日提起申请,根据先申请原则,专利权应该授予甲。但如果是甲分别于2月1日提起发明专利申请,3月1日提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因为申请人就甲一个,不属于\"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不适用原专利法第9条。
原专利法中只规定了先申请原则,没有对同一人就相同的发明先后提出专利申请作出规定,存在法律上的漏洞。为了弥补漏洞,专利法实施细则增加了\"一发明一专利\"的规定。不过,作为下位法的实施细则作出宽于上位法的规定,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将上述原则提升到专利法中才是应有之义。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经常就同一发明同时提起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因为对实用新型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人可以较快的获得专利保护。当发明专利进入授权程序时,申请人通过放弃实用新型,可以获得保护期限更长的发明专利保护。为此,专利法对这种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crystal_zl  注册会员 | 2010-5-8 23:46:52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这条是新专利法改动比较大的地方。在新专利法的要求下,同一申请人仍然可以就相同的主题既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又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但是必须同日提交,并在申请时在请求书中做出同时提交两个申请的声明,当实用新型专利权未终止时,可以通过从发明授权之日起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方式来获得发明专利权。
methene  新手上路 | 2010-5-9 16:52:34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
我国的先申请原则不包括本人的申请 这次加上了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来源于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第13条第1款,简称为\"一发明一专利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被称为\"先申请原则\"。
\"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和\"先申请原则\"属于专利法上的两个基本原则,前者规定的范围大于后者。如有一个发明,甲于2月1日提起申请,乙于3月1日提起申请,根据先申请原则,专利权应该授予甲。但如果是甲分别于2月1日提起发明专利申请,3月1日提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因为申请人就甲一个,不属于\"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不适用原专利法第9条。
原专利法中只规定了先申请原则,没有对同一人就相同的发明先后提出专利申请作出规定,存在法律上的漏洞。为了弥补漏洞,专利法实施细则增加了\"一发明一专利\"的规定。不过,作为下位法的实施细则作出宽于上位法的规定,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将上述原则提升到专利法中才是应有之义。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经常就同一发明同时提起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因为对实用新型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人可以较快的获得专利保护。当发明专利进入授权程序时,申请人通过放弃实用新型,可以获得保护期限更长的发明专利保护。为此,专利法对这种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正解!
中法  注册会员 | 2010-5-9 22:51:06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我觉得第九条顺着看,不去想别的,就好了。他指出了例外的一个特殊例子,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对可以的。
中法  注册会员 | 2010-5-9 22:52:34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第九条后一部分规定了一种专利的例外,且只有这一种例外。
summersnow  注册会员 | 2010-5-9 23:59:26

Re:关于专利法第9条有问题要问?

事实上,如果对同一项发明既要申请发明专利,又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话,是需要在递交申请文件时递交一份专门的请求书的,而该请求书是新专利法实施以后才出现的新表格,其他内容就如同上述大家解答的那样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sinamu

新手上路

积分: 12 帖子: 10 精华: 0

楼主热帖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