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山来客 wrote: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该项目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或完成的知识产权项目,取得市级以上专利发明人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承担或参与的国家、行业、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制定或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修改,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四)完成的知识产权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五)完成过1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并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
4个条件太难 最后一个条件太简单 哈哈 像咱们在企业做的没有代理人证,怎么能证明是咱们写的申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