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专利提前终止后,专利权人对侵权人起诉,被诉者能否提出无效?
首先针对第一个问题:
根据新《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因此,专利侵权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这里二年的起始日为得知或应当得知之日,即使是专利权已经由于某些法定原因终止,只要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发生在专利有效期内,从得知日或应到得知日起二年都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而不会受专利权终止的约束。
其次,针对第二个问题:
至于针对终止的专利权是否可以提出无效,就新《专利法》而言,专利权终止或声明放弃的依然可以提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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