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权利要求:1. 一种具有支撑件的鞋,包括鞋底、鞋帮以及设在靠近鞋后跟处的支撑件,该支撑件上端靠近鞋帮顶部且有一向上并向远离鞋帮方向延伸的导入斜面,下端靠近鞋帮底部,其特征在于:该支撑件位于鞋帮外侧且与鞋帮之间存在一空隙。
现在担心以下几种情况会突破了我的专利
1,支撑件朝鞋帮的一面设有柔软层,如海绵,来填满支撑件与鞋帮之间的所述的空隙。
2,支撑件与鞋帮基本没有空隙,支撑件几乎和鞋帮的外弧形完全贴合,但没有粘合固定。当在脚穿入后行走时,鞋帮会随脚的活动而变形,支撑件和鞋帮之间时而有空隙。
3,支撑件的中间位置,沿纵向与鞋帮粘合,没有空隙,但在两边与鞋帮有空隙,形成了2个被隔开的空隙。而我的独立权利要求中原文为有一空隙。可以作两种解释,1,强调空隙的存在。2,有一个空隙。
以上3种情况都在我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吗?
不在保护范围之内的话,我的专利该如何修改,由于修改不能超过原文记载范围,而以上都是原文未曾记载的,所以修改的可能不大吧?
那我可以另外再申请专利吗?会不会因为已经申请了的专利而抵触到现在的完善性的专利申请?
还有我现在在这发帖,不会算公开,而抵触到准备的完善性的申请吧?
希望高手能指点,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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