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方法专利侵权问题

2010-3-2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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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方法专利,权1要求保护一种制备方法,包括四个步骤。一企业从某研究所买到该第三步产生的中间体(方法同前专利的前三步),然后用该专利的第四步合成目标产物。 目标产物在申请日前为公众已知。问:
    1、该企业是否侵权;
    2、专利权人如何维权呢?因不是新产品的制备方法,他必须举证,举证似乎很难。
    期待高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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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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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ula  认证会员 | 2010-3-30 16:49:06

Re:请教:方法专利侵权问题

首先声明我是菜鸟。
如果如题所说,那么该企业所为似乎并未为全部权利要求所覆盖,应该是不构成侵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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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ku  注册会员 | 2010-3-30 19:38:27

Re:请教:方法专利侵权问题

出现 LZ所述的情况,问题出在专利文件的撰写上,维权几乎渺茫。

排开方法专利举证问题,单从侵权分析来说,

研究所利用前三步得到中间体,属于不侵权。

企业购得中间体,利用第四步,合成目标产物,也不侵权。除非你能证明“中间体”只有唯一的方法获得,那就是你的前三步,这种问题一般是无法证明的。

所以,专利文件决定了你的生死。专利文件人人都能写,但不是人人都能写好。以后要靠自己评判一下,找一个有水平的代理人吧!否则损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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