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能否删除独立权利要求

2010-3-26 07:13
21734
假设原独权1是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A:
       原独权2是制造权1产品的一种制造方法B。
在实审阶段,审查员一通说独权1中的特征A不具备创造性,那麽一下那些修改方式是被允许的:
    1、删除独权1;
    2、独权1、2合并,一种产品的制造方法,该产品包括A,其特征是所属方法的步骤为……;
    请各位大侠赐教
分享到 :
0 人收藏

4 个回复

倒序浏览
szhang1204  注册会员 | 2010-3-27 00:13:11

Re:能否删除独立权利要求

只有两个独立权利要求 吗?
一般独立权利要求缺乏专利性 的话,会将从属权利要求上升为 独立权利 。

如果正如楼住所说,以上 两种 修改方式 都是被允许的。
广告位说明
zulu  专利代理人 | 2010-3-27 01:29:14

Re:能否删除独立权利要求

如果权2本来是引权1的,则两种修改方式等同。
此时,删除权1的话,权2无引用基础,就必须将原权1的内容添加到权2中。

如果权2本来没有引权1,也就是说,权2中不体现A特征,则在修改时不需要将原权1的内容添加到权2中。
patents  新手上路 | 2010-3-31 20:35:50

Re:能否删除独立权利要求

完全可以这么修改。
beihs  新手上路 | 2010-4-1 04:52:30

Re:能否删除独立权利要求

分开申请,独权2申请发明,独权1申请实用新型。

怎么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