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家交流一下专利加快实审的业务流程(针对市级管辖单位):
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市局阶段
1、向所在城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至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函(说明为什么加快的理由)、专利受理进入实审阶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一般递交到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
2、领取市知识产权局给省知识产权局的公函(通常市局会让你和省知识产权局联系,并邮寄相关材料)。
二、省局阶段
1、与省局联系,确定联系人和邮寄地址;
2、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有公开号的国知局文件的复印件及确需加快实审的证明材料,单位请求书,市局的公函;
3、邮寄至省局;
4、收到省局开立的加快实审证明。
三、国家局阶段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至国家局的申请、专利受理进入实审阶段包括公开材料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代码证、辽宁省的加快证明(公函)、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专利加快电话:010-62084279;
3、邮寄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发文处(收),邮编100088;
4、五天后与专利加快电话010-62084279联系,问加快文件是否合格;
5、合格后将费用邮寄至:专利检索咨询中心;
6、发送汇款成功证明材料(汇款单)的传真。
附:关于对专利加快审查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均可以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请求加快审查的理由有以下几种:
(1) 申请所涉及的发明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
(2) 发现有人仿制和使用;
(3) 将申请的专利技术转让的;
(4) 申请的专利作为技术入股的;
(5) 列入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的等;
上述加快审查理由需附证明文件如下:
理由(1)的需部级或行业出具证明;
理由(2)的需递交其他人仿制和使用的有关证据;
理由(3)的需递交转让许可合同文本复印件;
理由(4)的需递交入股协议书复印件;
理由(5)的需递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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