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乙 wrote: 谁说标贴不可以申请呢?是主要起标识性作用的标贴不行吧!二楼的同志可不要随便误导哦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粉丝数达到50便可获此勋章
注册并登陆,便可获得
发帖数达到100便可获得此勋章!
获得实名认证的论坛会员可获取此勋章
虾皮
新手上路
|(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