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头上有件关于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的案件,请教各位高手:
我有个朋友之前从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了一件专利,因为是从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因此,也就没有在申请书上填写“联系人”,国家局的一些文件都是发往那个专利代理机构。现在,朋友说要变更一下联系方式,想要国家局的文件直接发给他,我还没有接触过类似的实务操作,不知道应该怎么提交这个著录项目变更,请高手指点迷津!
这里,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按照他所说的变更联系人的话,是不是要辞掉之前的专利申请委托?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时,是不是需要提交辞掉专利委托的证明什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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