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很多人理解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这样的话,就不存在申请文件一说了。
还是只针对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利用的遗传资源,并依赖该(不正当获得或利用的)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本身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还是可以申请专利,并可能授权的。
请指正,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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