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s07 wrote: 给申请人留的地址寄封信,然后等信被退回,然后将退回的信保存好,特别是退信时邮局盖的戳什么的。 这样一来 由于时限的原因造成了权利的丧失就与你们所无任何关系了。 (退得信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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