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杨老师,请教您一个抵触申请的问题

2010-3-2 18:47
29001
抵触申请的申请人与本发明的申请人实质上是同一申请人,仅是名称不同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通过证明两件申请实质上为同一申请人,从而消除抵触申请呢?
如果上述方法可行,那具体需要什么样的证明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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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10-3-2 21:34:52

Re:杨老师,请教您一个抵触申请的问题

你好,

这个问题,需要看你的具体情况,例如申请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前后名称不同的原因是什么。根据情况不同证明文件的要求也会不尽相同,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前提是必须能够在法律角度上明确证明两者在实质上为同一人,不能仅从内在关系上证明。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新法施行后递交的申请,即使是本人的申请也将构成抵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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