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子钟,包括控制模块和显示模块,其特征是还包括采集模块、AD转换模块、滤波模块,采集模块采集的信号经AD转换模块和滤波模块输入至控制模块。
我想问的是:比如,另处一家单位制造的产品,采集模块、AD转换模块、滤波模块三个模块都由一个单片机完成,其中AD转换模块、滤波模块,为两个程序段,这产品是否侵权?如果侵权,是等同呢还是全面覆盖?如果侵权,就意味着,程序可用实用新型来保护,比如程序中的比较、循环等,我都叫做比较模块、循环模块等。
如果不侵权,那我的专利该怎么写?
我想我的实质是一种方法,即通过\"信号经AD转换和滤波,再进一步处理”写成方法发明能保护的,实用能不能保护?望高手相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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