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两家涉嫌侵权的中国公司必须赔偿全球最大的电热水壶散件制造商思瑞克斯(Strix)共人民币910万元(约新台币4,230万元)的侵权赔偿金,思瑞克斯首席运行官保罗赫西(Paul Hussey)说,「代表外资企业是有可能通过中国法律体系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
之前,外商对大陆司法的印象是「家乡法院」:不太会对本国企业有不利的判决,即使有,也是不痛不痒的低额罚金。
英国金融时报报导,全球最大的电热水壶散件制造商英国思瑞克斯日前控告浙江嘉泰电器公司和乐清市发达电器公司剽窃其专利技术。这项技术能够在水达到沸点后,自动切断电热水壶电源。
思瑞克斯1951年在马恩岛成立,为全世界三分之二的电热水壶提供热敏控制器;其中在大陆最主要的生产地在广州,是小家电的集中地,让思瑞克斯饱受侵权之苦。
赫西表示,过去一段期间,涉嫌侵权的公司给他们带来的困扰愈来愈大,「他们侵入了一个原本不属于自己的领域。」
在北京采取法律行动,是思瑞克斯慎重考虑之后做的决定,他们认为在中国的首都,其判决应更为合理与具象征性。
「这个判决结果在中国小家电行业是前所未有。」赫西表示,「我们对中国法律体系的信心提高了,法院以公开诚信的方式举行知识产权(台湾称知识产权)案件的聆讯,是前进了一大步。」
http://gb.udn.com/gb/udn.com/NEWS/MAINLAND/MAI3/5406181.shtml
大家对该案有没有了解的比较清楚的,如涉及的案子,审理的过程等等,还有该案的被告是浙江嘉泰电器公司和乐清市发达电器公司,被告所在地是浙江,而该案受理法院是北京?北京是侵权行为发生地(销售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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