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e578 wrote:
现在有一篇申请提在先申请的优先权,是部分优先权,请问:
1.是不是要把在先申请的权利要求原封不动的搬进去,还是可以将在后申请的技术内容也加入;
2.是否涉及超范围的问题,例如,在先申请PH为9.5-11,现在修改为PH9-11,是否可以。
望高手回答! 1 可以照搬,也可以加入新的技术内容(否则国内优先权还有啥意思了?)。但是新的技术内容如果超出了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范围,则不能享有该在线申请的优先权。
2 9.5~11这一段可以享有优先权,9~9.5(不含9.5)这一段不享有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检索到了一篇在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的文件公布了9.2,则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