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请教一个申请日的问题

2010-1-31 04:32
19013
假设有这样一种情况:

澳大利亚,某化学类期刊或书籍的公开时间早于2010年1月2日上午十点,也就是美国华盛顿的2010年1月1日下午四点。

我在华盛顿立刻下载阅读或者请在澳大利亚的朋友帮忙传真该资料,找到其中关于新化合物的报道。并且撰写该化合物的专利申请,并在当天华盛顿专商局下班之前,将该专利提交PCT申请,并此后选择进入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的审查中,由于我的申请日是2010年1月1日,我的专利申请相对于我所抄袭的已经公开的期刊或书籍具有新颖性。此处假设我没有被发现抄袭。

实际上有没有人这样干?@_@

有没有什么法规是补上这个漏洞的?

由此再引出一个问题,在同时提交的申请,可能因为提交局位于国际日期变更线两侧而差一天的申请日。这样,其中一个申请将失去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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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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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ojiuer  中级会员 | 2010-1-31 06:26:50

Re:请教一个申请日的问题

不用差一天,当日公开不破坏新颖性
如果某大学早上10点出版的一篇论文,我可以拿过来下午4点递交国内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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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  注册会员 | 2010-1-31 07:25:47

Re:请教一个申请日的问题

zuojiuer wrote:
不用差一天,当日公开不破坏新颖性
如果某大学早上10点出版的一篇论文,我可以拿过来下午4点递交国内专利申请

美国申请是精确到分钟的,谢谢
zuojiuer  中级会员 | 2010-2-1 05:42:58

Re:请教一个申请日的问题

我知道EFS filing receipt上是精确到分钟的
但判断新颖性也是精确到分钟的吗?求出处,多谢@
无疑 wrote:
美国申请是精确到分钟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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