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2010审查指南有关答复修改笔录

2010-1-2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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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能顺利通过2010年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实务部分,现决定每天将2010版审查指南有关答复、撰写、无效部分的内容发表到该论坛中,以便学习,顺便掌握新的审查指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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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xueqinghan  注册会员 | 2010-1-27 21:30:31

5.1 答复

对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的答复可以仅仅是意见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替换页和/或补正书)。申请人在其答复中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提出反对意见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时,应当在其意见陈述书中详细陈述其具体意见,或者对修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如何克服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予以说明。例如当申请人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引入新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缺陷时,应当在其意见陈述书中具体指出该技术特征可以从说明书的哪些部分得到,并说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的理由。
    申请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延长指定的答复期限。但是,延长期限的请求应当在限期届满前提出。有关延长期限请求的处理适用本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4节的规定。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答复之后即可以开始后续的审查程序,如果后续审查程序的通知书或者决定已经发出,对于此后在原答复期限内申请人再次提交的答复,审查员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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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xueqinghan  注册会员 | 2010-1-27 21:41:34

5.1.1 答复的方式

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采用专利局规定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的方式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提交的无具体答复内容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也是申请人的正式答复,对此审查员可理解为申请人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提出具体反对意见,也未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
申请人的答复应当提交给专利局受理部门。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或征询意见的信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有法律效力。
地狱咖啡  注册会员 | 2010-1-27 21:44:53

Re:2010审查指南有关答复修改笔录

祝LZ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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