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2010-1-27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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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工作中遇到一些情况,脑海中想到“禁止反悔”这句话,但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的了,请帮我回忆一下,“禁止反悔”在哪里出现过?是专门针对代理人,还是也包括审查员承认或认同过的事实,禁止其反悔。

基于上面,设想一个场景:答OA时,若一通提出独权不符合R21.2,答复时承认并补入审查员建议的内容,但是二通时又将补入的内容删除并争辩独权原本符合R21.2,这就是反悔了吧,是不允许的吗?但并不违反A33,若二通确实理由充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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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风细雨  注册会员 | 2010-1-27 13:06:00

Re: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同问。听前辈说过禁止反悔原则,但是不知道出处。

楼主所设想的场景,如果申请人或代理人在答复一通时明确承认独权不符合R21.2,而在答复二通时争辩独权符合R21.2,这确实属于反悔,一般不允许。但实践中,如果理由确实充分的,审查员也会考虑的。

正是鉴于禁止反悔原则,我在写第一份OA答复时,就被告诫,不要正面承认申请所存在的缺陷。事实上,答复时,也没必要说明修改前的独权不符合专利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只要说修改后的独权符合就可以了。

此外,我个人理解,禁止反悔原则,更多的是用在异议、无效、侵权诉讼中的对立方之间,而不是在申请人和审查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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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  中级会员 | 2010-1-27 15:55:47

Re: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禁止反悔主要是针对技术方案层面的吧,欢迎指教
老杨同志  金牌会员 | 2010-1-27 16:54:42

Re: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
禁止反悔原则是指在专利审批、撤销或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为确定其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通过书面声明或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了限制承诺或者部分地放弃了保护,并因此获得专利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适用等同原则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禁止专利权人将已被限制、排除或者已经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即专利权人对其在申请专利、审查、无效过程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之间的往来文件中所作的承诺、放弃、认可的内容,专利权人在侵权纠纷中不得反悔。
一般认为,禁止反悔原则是对等同原则的一种限制。相同侵权成立时无需考虑禁止反悔原则;当相同侵权不成立,需要以等同原则判断侵权时,才需考虑禁止反悔原则。
专利狂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0-1-27 18:43:24

Re: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amy_ld wrote:
最近工作中遇到一些情况,脑海中想到“禁止反悔”这句话,但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的了,请帮我回忆一下,“禁止反悔”在哪里出现过?是专门针对代理人,还是也包括审查员承认或认同过的事实,禁止其反悔。

基于上面,设想一个场景:答OA时,若一通提出独权不符合R21.2,答复时承认并补入审查员建议的内容,但是二通时又将补入的内容删除并争辩独权原本符合R21.2,这就是反悔了吧,是不允许的吗?但并不违反A33,若二通确实理由充分呢?

禁止反悔最早出现在2001.9北京高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详见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id=294219&sty=1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id=291080&sty=1

今年最高院不久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第六条“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是禁止反悔。

至于二通反悔一通已承认的内容是不违背禁止反悔的,但是审查员有可能会认为你没有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不符合细则五十一条的规定而不能接受,当然能克服指出的缺陷除外。
blueseaupc  中级会员 | 2010-1-28 03:38:57

Re: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学习了
amy_ld  注册会员 | 2010-1-30 02:18:11

Re: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感谢各位,感觉“禁止反悔”主要还是适用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一方的,明白了

斜风细雨 的经验也值得借鉴,谢谢
whiteice  中级会员 | 2010-1-30 05:57:43

Re: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斜风细雨 wrote:
同问。听前辈说过禁止反悔原则,但是不知道出处。

楼主所设想的场景,如果申请人或代理人在答复一通时明确承认独权不符合R21.2,而在答复二通时争辩独权符合R21.2,这确实属于反悔,一般不允许。但实践中,如果理由确实充分的,审查员也会考虑的。

正是鉴于禁止反悔原则,我在写第一份OA答复时,就被告诫,不要正面承认申请所存在的缺陷。事实上,答复时,也没必要说明修改前的独权不符合专利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只要说修改后的独权符合就可以了。

此外,我个人理解,禁止反悔原则,更多的是用在异议、无效、侵权诉讼中的对立方之间,而不是在申请人和审查员之间。
禁止反悔原则指的是在审查过程中放弃的某些权利,在后续涉及侵权的司法程序中不能再要求(我只是大概说的,也不是很准确,建议想了解该原则的人看看司法解释以及尹新天的那边《专利权的保护》,很不错的一本书)。
最简单的,比如因为创造性放弃的部分技术方案,在后续侵权过程中不可以要求以等同侵权来要求保护这部分技术方案。
细心的人可以研究一下最新的司法解释。
whiteice  中级会员 | 2010-1-30 05:59:42

Re:请教一下:禁止反悔原则 是怎么回事?

老杨同志 wrote:
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
禁止反悔原则是指在专利审批、撤销或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为确定其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通过书面声明或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了限制承诺或者部分地放弃了保护,并因此获得专利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适用等同原则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禁止专利权人将已被限制、排除或者已经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即专利权人对其在申请专利、审查、无效过程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之间的往来文件中所作的承诺、放弃、认可的内容,专利权人在侵权纠纷中不得反悔。
一般认为,禁止反悔原则是对等同原则的一种限制。相同侵权成立时无需考虑禁止反悔原则;当相同侵权不成立,需要以等同原则判断侵权时,才需考虑禁止反悔原则。
你这个说的是北京市高院的司法解释里面的,北京市高院对禁止反悔原则解释到新颖性、创造性为止。但是目前最新的司法解释中,对于禁止反悔原则并不限于新颖性创造性。对其他法条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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