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ngboy wrote: 美国的修改 可以依据提前1年事先提交的先发明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这是美国先发明制度带来的好处,与中国的先申请制度不一样。 所以不能说明 中国的审查刻板。 而且美国还有强大的司法后补机制,而中国没有,法律体系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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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zhao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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