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专利局的网站上搜索到两篇专利,它们属于同一个专利权人,都是有关于一种贴片式保险丝产品的。其中一份的时间是在1989年,名称是Metallo-organic film fractional ampere fuses and method of making,另一份是在1995年,名称是Subminiature surface mounted circuit protector。在比较了这两篇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后,我觉得1989年的专利破坏了1995年专利的新颖性,不明白在后的专利是如何通过审查的呢,很疑惑。这对我很重要,期望有高手可以解答一下,麻烦各位前辈了。
以下是两份专利的美国专利号:1989年专利4873506 1995年专利5432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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