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线制,并且保留成绩的单科合格分数线适当高于当年录取分数线所确定的单科线,具体划线原则建议为:
1、分数线要守住实务90分这一及格线,不能低于90分,因为从事专利代理主要是实务工作,实务应当放在第一位的位置。如果实务低于90分,录取的实务工作能力必然打折扣了;
2、如果今年分数普遍较好,则在守住及格线的基础上,尽可能考虑到分数的均衡性,应当实务分与法律分均衡地上移或下降。如选择法律150-实务90,法律155-实务93,法律160-实务96,法律165-实务99,170-102。
3、如果今年分数不是普遍较好,法律150—实务90以上的人员不能满足录取人数的需求,则可以按总分线加实务线确定录取人员,即方法同往年。
4、无论采用上述何种方法录取,均应当根据各单科分数,按一定的保留比例确实保留成绩的单科分数线。保留的分数线应当适当高于当年录取分数线所确定的单科线。
采用上述划线方法,好处在于:
(1)满足今年录取率的需要。
(2)不会造成今后各年份录取率难以控制,导致当年同时参考法律与实务人员与仅参加单科考试的人员在录取上的不公平。
(3)有利于将真正单科优秀的人才留下来,给他们一次补考的机会。
(4)有利于控制单科的参考率。如果不提升一个分数段,有可能出现,参加单科考试的参考率会大大增加,不利于录取工作的进行。将来有可能出现大量的人员仅参加单科考试,为了实现当年的一定额度的录取率,有可能出现法律录取分和实务出现不均衡,可能出现法律分畸高而实务分畸低或法律分畸低而实务分畸高的怪现象。鼓励人们参加全科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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