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信息] 1月22日之前 肯定不会有官方的分数线公布

2010-1-15 19:58
14490
rt

原因如下:
 四、成绩复查事项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附准考证复印件,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100088)。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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