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知识产权的授权登记部门及流程
最后更新:2009-11-4 15:27:23 点击:70
各类知识产权的授权登记部门及流程
一、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受理、登记和授权知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受理和授权登记,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图1 三种专利的审批流程
二、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登记知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以及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特殊标志(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等工作。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同承担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此外,农业部还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
图2 商标注册流程图
三、办理作品登记的相关知识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1. 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
??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 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 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1)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 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3. 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作品登记
??1) 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2) 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
??3) 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 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5) 其他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作品。
4. 作品登记手续和程序
??1) 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备格式);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 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 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 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3) 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4) 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联合设立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
图3 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图
五、版权登记的意义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公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的产生不象专利权、商标权,需要提出申请、经过国家审查、批准后产生,其遵循“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那么版权登记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1. 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 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 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4.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登记版权电话:020-38813114 38817890 010-51653593 62215195
六、版权登记特别提示
??1. 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变更或补充登记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下载查询申请表。
??2. 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 文档和源程序的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 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5. 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6. 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7. 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非职务开发证明或非职务开发保证书。(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中的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
??9. 为提高工作效益,缩短工作周期,我中心办理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如,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将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请及时查收邮件。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
??10. 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写明联系人的北京联系地址,我中心将不做邮寄处理。
??11. 软件登记申请费和查询费用通过银行汇款的,请务必将费用汇入以下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银行行号711201)
帐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银行帐户:7112010189800001174
注:费用的交纳人应为申请人或代理人,如因交费人与申请人或代理人名称不一致导致登记申请延误的,责任自负。
??12. 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查询申请表下载
??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doc
??查询申请表090731.doc
??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doc
七、植物新品种的受理和审查知识
??农业部、林业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此外,农业部还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
图4 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流程图(农业)
图5 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流程图(林业)
来源:http://www.patentwarning.com.cn/showK.asp?id=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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