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一直在鼓吹专利代理行业应当开放(取消考试)或者降低门槛(大幅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录取率)或者取消一些限制(如取消报考者需要有理工科背景这一专业限制),应当自由竞争。他们鼓吹自由竞争如何如何好,说市场会去淘汰没有能力的人,使行业水平提高,又能保证委托人以低价获得高质的服务。
其中一些人,还是知名的法学学者,知名律师。(其实,他们的真正目的,就是专利代理行业向律师开放。有的律师是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他们基本年年都在会上鼓吹这事,还有人提过提案。)
商标代理行业目前是自由竞争。商标代理行业取消行政许可,实行自由竞争,“归功于”一位身为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多年不懈努力地建议、提案。
但结果怎样呢?
大家还是看下面一篇公文吧!

关于征求对《商标代理条例》(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代理制度是商标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商标代理行业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和商标保护事业发展而逐步形成的。1994年以来,国家工商局先后制定颁布了《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我国商标代理行业获得了迅猛发展。截止2002年底,全国共有商标代理组织150余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的商标代理人近1600人。
2003年2月,国务院在《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中取消了商标代理组织设立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两项行政审批。此后,新设立的商标代理组织数量迅速膨胀,截止2008年11月底,全国商标代理组织多达3850余家,激增了25倍。
  商标代理资格审批的取消虽然实现了代理行业的自由进入,代理组织和从业人员在数量上也获得了大幅增长,但并没有带来我国商标代理市场的真正繁荣。相反,近六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商标代理市场完全陷入混乱,代理质量大幅下降,委托人利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社会影响恶劣。因此,尽快建立我国商标代理市场法律规范体系,采取必要的行政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对于保障我国商标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市场正常秩序,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基于以上考虑,国家工商总局根据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关于“商标代理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要求,于2005年9月开始起草《商标代理管理条例》。条例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商标代理人资格授予方式,设立从业准入门槛,强化专业素质,促进健康发展,来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业的监管。经过3年多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要求,现将《商标代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内网征求系统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25日前反馈总局。
  联 系 人:杨一平
  联系电话:010-88651020    传真:010-68028432
  电子信箱:yangyiping@saic.gov.cn;168456798@qq.com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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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0-1-12 19:27:32

Re:商标代理自由竞争的结果(再次驳斥自由竞争论)

他们在鼓吹自由竞争的时候,忘了自由竞争的结果,可能是“劣币驱逐良币”。
这些律师是很不负责的。
他们鼓吹这些,是因为他们行业人满为患,他们急于开辟新的业务范围,保障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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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2003  注册会员 | 2010-1-12 19:54:01

Re:商标代理自由竞争的结果(再次驳斥自由竞争论)

难道律师不比你懂法吗
现在连检察院查案都请律师提前介入
何况商标专利
要是没有律师参与 专利权受到侵犯 谁代表发明人去维权
难道是你这样的专利代理人吗?
国外的企业要的都是专利律师
美国的专利律师更都是JD
pride  注册会员 | 2010-1-12 20:01:53

Re:商标代理自由竞争的结果(再次驳斥自由竞争论)

我提案:律师行业不如也开放以下,好处同商标
pride  注册会员 | 2010-1-12 20:05:04

Re:商标代理自由竞争的结果(再次驳斥自由竞争论)

kid2003 wrote:
难道律师不比你懂法吗
现在连检察院查案都请律师提前介入
何况商标专利
要是没有律师参与 专利权受到侵犯 谁代表发明人去维权
难道是你这样的专利代理人吗?
国外的企业要的都是专利律师
美国的专利律师更都是JD
你肯定律师比专利代理人更懂专利法?
法院检察院请律师提前介入,是因为律师更懂法?那以后就由律师立各行业的法得了,理由是“法院检察院都请律师提前介入了”
kid2003  注册会员 | 2010-1-12 20:07:50

Re:商标代理自由竞争的结果(再次驳斥自由竞争论)

景运嘉文 wrote:
部分人一直在鼓吹专利代理行业应当开放(取消考试)或者降低门槛(大幅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录取率)或者取消一些限制(如取消报考者需要有理工科背景这一专业限制),应当自由竞争。他们鼓吹自由竞争如何如何好,说市场会去淘汰没有能力的人,使行业水平提高,又能保证委托人以低价获得高质的服务。
其中一些人,还是知名的法学学者,知名律师。(其实,他们的真正目的,就是专利代理行业向律师开放。有的律师是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他们基本年年都在会上鼓吹这事,还有人提过提案。)
商标代理行业目前是自由竞争。商标代理行业取消行政许可,实行自由竞争,“归功于”一位身为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多年不懈努力地建议、提案。
但结果怎样呢?
大家还是看下面一篇公文吧!

关于征求对《商标代理条例》(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代理制度是商标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商标代理行业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和商标保护事业发展而逐步形成的。1994年以来,国家工商局先后制定颁布了《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我国商标代理行业获得了迅猛发展。截止2002年底,全国共有商标代理组织150余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的商标代理人近1600人。
2003年2月,国务院在《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中取消了商标代理组织设立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两项行政审批。此后,新设立的商标代理组织数量迅速膨胀,截止2008年11月底,全国商标代理组织多达3850余家,激增了25倍。
  商标代理资格审批的取消虽然实现了代理行业的自由进入,代理组织和从业人员在数量上也获得了大幅增长,但并没有带来我国商标代理市场的真正繁荣。相反,近六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商标代理市场完全陷入混乱,代理质量大幅下降,委托人利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社会影响恶劣。因此,尽快建立我国商标代理市场法律规范体系,采取必要的行政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对于保障我国商标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市场正常秩序,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基于以上考虑,国家工商总局根据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关于“商标代理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要求,于2005年9月开始起草《商标代理管理条例》。条例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商标代理人资格授予方式,设立从业准入门槛,强化专业素质,促进健康发展,来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业的监管。经过3年多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要求,现将《商标代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内网征求系统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25日前反馈总局。
  联 系 人:杨一平
  联系电话:010-88651020    传真:010-68028432
  电子信箱:yangyiping@saic.gov.cn;168456798@qq.com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内网的公文你怎么得知的呢??呵呵 这可是涉嫌泄密啊
kid2003  注册会员 | 2010-1-12 20:12:18

Re:商标代理自由竞争的结果(再次驳斥自由竞争论)

pride wrote:
你肯定律师比专利代理人更懂专利法?
法院检察院请律师提前介入,是因为律师更懂法?那以后就由律师立各行业的法得了,理由是“法院检察院都请律师提前介入了”
律师考了专代不会比专利代理人懂的少很多了吧
你要维权 要的诉讼技巧 运用法律和事实 来维护权益
还有现在立法的专家都是律师
北大 人大的法学院教授们 没有一个不是律师的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0-1-12 20:17:32

Re:商标代理自由竞争的结果(再次驳斥自由竞争论)

专利代理是专利代理。
侵权诉讼是侵权诉讼。
马甲   | 2010-1-12 21:56: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0-1-12 22:13:18

Re:商标代理自由竞争的结果(再次驳斥自由竞争论)

马甲 wrote:
上岗培训时,讲台上老师讲到:在南方某劳务市场,有很多等活的人,有瓦匠,木匠,电工等(大概是这些),忽然四个大字映入眼帘:商标代理。这老师还提到,真不希望专代行业变成这样。
呵呵,商标代理的泛滥,是专利代理的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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