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2010-1-7 18:57
584030
卷1卷2的答案广泛征求了意见,符合听证原则;而卷3却不及时公开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难以服众。从论坛的讨论来看,卷3的成绩与各自预料相差甚远,作为一门考试,应公开评分标准正确引导失意考生,在分析为何失利的情况下,确实感觉分数有误才提出分数复查比较好,否则卷3平添几分神秘感对考生复习很不利,也无助于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0 个回复

倒序浏览
blackdancer  新手上路 | 2010-1-7 19:50:33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顶~
广告位说明
xingqitlan2005  注册会员 | 2010-1-7 20:18:12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无处寻梦  注册会员 | 2010-1-7 20:36:39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非常赞同
网上快舟  注册会员 | 2010-1-7 20:43:52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强烈支持,表示气愤
千秋一叶  注册会员 | 2010-1-7 20:50:32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特气愤的支持,国知局的馆员们知道么?
gloryhy  新手上路 | 2010-1-7 20:55:04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这卷三考试和买彩票相似
yollandchen  新手上路 | 2010-1-7 21:24:49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顶!跟楼上的同感,每年都有赌一把的感觉
yollandchen  新手上路 | 2010-1-7 21:28:53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顶!跟楼上的同感,每年都有赌一把的感觉
wpwgq  注册会员 | 2010-1-7 21:30:51

Re:强烈建议国知局公开卷3评分标准!

顶!
我的卷三和坛子里的一个同学的答复很像,但是人家108,我77!
晕死了!
我要去复查分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