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
法律知识部分 专利法律知识 126.00
相关法律知识 84.00
代理实务部分 专利代理实务 119.00
第一次专代考试,成绩基本上满意,尤其是第三卷,涂改的一塌糊涂,还是过了。专代考试还是很注重方法的,分享一些经验,供有相同背景的人或者各位参考。
1. 背景以及复习经历
我是法硕毕业,现在律所里做知识产权,侵权多一些,也做过一些无效的案子,但从来没做过撰写。准备考试之前比较熟悉民法、专利法,对审查指南的第二、四章熟悉一些,其他章节基本没看过。
复习的时间基本从确定考旧法、大概十月中旬左右开始。由于时间比较紧,所以确定的计划大约是150小时的复习计划。其中80小时是撰写,50小时专利法,20小时的其他法律。复习的方向是完全以真题为纲,串起专利法律知识。
最后执行的情况基本上和预想的一致,也达到了预期目标,算是完成任务。
2. 专利法的复习
2.1做题前
看了两遍《专利法详解》,那个是打基础,不能作为考试的依据。做题之前,过了一遍《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其实这遍的主要目的是熟悉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的脉络,记住的东西并不多,而且也不知是否对考试有用。
2.2 做真题阶段
做真题,我用的是那本历年分类真题,(注意是做真题而不是看真题。那本书的答案就在题后面,懒一些的话,可以直接看,但这样根本没有效果,记不住,一定要挡住答案,自己做。)做真题做得挺痛苦,尤其是02,04年的对于程序性的题。考得东西都是《审查指南》里的,但是我却感觉根本不知道,非常的细琐。什么字体啊,该什么时候交什么费啊,完全是一个头两个大。但是好在真题的数量有限,而且重复率非常高,所有时间花费不是太多。
做完真题之后,就是看真题中的错题,反复看。一般的错题,半个月之后再做,基本上会一模一样的错,所以反复看肯定有其中的要义。
考试之前,我又快速做了下06,07,08年的题。之所以又做,是因为这三年题重复率非常地高。考点几乎完全一致,甚至题目也完全一致。
2.3 考试
考试时感觉时间非常紧,主要是阅读题干太费时间了。但是由于题目的考点都是重复率非常高的,所以还挺顺利。最后只是检查了一下答题卡填写的顺序,没来得及检查就交卷了。
考试时有些小的技巧,比如如果题干中的考点是些非常琐碎的东西,例如申请无效一次缴费交多少钱,这种选项基本上是对的。如果出错误选项,果汁局肯定会挨骂。
3. 相关法的复习考试
我相关法是最后一周才开始看,看了08年的题,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多东西居然不会。重新过了一遍大纲中要求的法律的法条。也着重做了近三年的真题。
3.2 考试
感觉果汁局的法律水平的确不高,出的题干有很多的漏洞,和司法考试的题有不小差距。给的答案也有很多的错误。例如那道《合同法》格式合同的题,肯定是三种情况的和才构成无效。
但是,既然是果汁局改卷子,就不要钻牛角尖,应当以果汁局的眼光看法条。其实题目百分之九十的就是法条题,如果感觉选项中的话像是法律语言的,基本上就是对的。
这块也不能提供太多的经验,因为工作本身就是和法律打交道,所以肯定会对这块敏感些。
4. 撰写
4.1 做真题前
对我来说,把撰写放在了专利法律复习之后,这样撰写的时候就不会出些低级的违背法律的错误。
做真题前,仔细阅读了吴官乐先生的那本书。阅读的方法,基本上是看完题,自己写个独立权利要求。然后比较下。开始做的时候,打击很大,完全摸不着方向。十几个案例基本上没有对的。除了墨水瓶的那个写对了外,其他但凡独权都错。郁闷至极。
4.2 做真题
我做真题还是很认真的,基本上都是周末的下午,限定4个小时时间做。主要的题目就是06,07,08年的题。完全按照真实的考试架势,动笔写。写完以后,对照答案,分析得失。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流传出的评分标准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传递出非常强烈的信号,即考试就是考试,其注重采分点而不是答案的完美程度。而且由于是标准答案,所以其必须在原题目中有非常明确的暗示性和指向性。比如06年的题,那个“加宽”的叙述,在每个实施例中都出现,这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巧合。比如,07年,最后一句话,明确给了替代方式。强烈暗示要功能限定。08年,也有明确的“其他食品”。
评分标准的另一个意义是教会你写套话,而这些套话常常全是采分点。例如创造性的八股文。背会这个,白拿分还是很有意义的。
4.3 考试
今年的考题出得很不错。陷阱也很多,对于无效那块,我是删除权1,合并2,3,4,删除权5。当然我不知道正确答案,只是我的思路。
考场上其实我也都想过论坛上有些人的思路,比如合并2,4,但这个方案和考试中明确的暗示相违背。因为现有技术中明确说了“不适宜”。真实的说明书中不可能有这句废话的,明显是出题的人加进去的,而这句话的目的就是让合并2,3,4,否则很难有其他解释。
删除权5,我也犹豫了很久,因为权5、6这明显不符合实用新型的授权,似乎都应该删除。但是,有个细节,无效人针对这个理由的提出是在1个月之后。换句话说。第一次修改,肯定还有权6。而且1个月后是不能补充这一无效理由的。我敢保证,出试卷的人,肯定是处心积虑憋了很久的,其试卷上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考虑过的,一点点的透露出风声和线索,抓住这些线索,顺着路走,就能走出迷宫。
撰写。撰写也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功能性上位的暗示。比如两个实施例都有“缓慢、轻柔地晃动”。这是最好的功能限定的上位语言,只要加一个装置就可以了。
看了论坛上很多人的写法,都要道理。但是考试就是考试,要想一想出题的人如果这样设置答案,概率有多大,怎么评分,怎么向上面交代。
所以,答案的一定会有充分的暗示,足够的线索,不要和果汁局较劲,尽管我们的工作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和果汁局较真,但是考试的时候不要。顺着果汁局性子走就行啦。
太晚了,不想写了。估计这个时候写,也没多少人看。
一句话总结,我觉得,方法是比勤奋更重要的因素,走错了路,越认真可能越麻烦。答题一样,人生也一样。与大家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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