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
l、化工反应罐,由罐体、罐盖、进气管、喷气头、出气管、冷凝器和回收罐组成,其特征在于:喷气头为带有微孔的喷气头,孔径为0.1至0.3,该喷气头为烧结型喷气头,其孔隙度为28%,孔的直径为0.03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工反应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喷气头有两个。
来了个第一次补正,在第一次补正里我把权1修改成了:l、化工反应罐,由罐体、罐盖、进气管、喷气头、出气管、冷凝器和回收罐组成,其特征在于:喷气头为带有微孔的喷气头,孔径为0.1mm至0.3mm。
现在来了个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说这样修改超出了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让我重新修改,我不会改了,请教坛子里的达人!!
我改成如下的权利要求怎样:
l、化工反应罐,由罐体、罐盖、进气管、喷气头、出气管、冷凝器和回收罐组成,其特征在于:喷气头为带有微孔的喷气头,孔的直径为0.1dmm至0.3dmm,该喷气头为烧结型喷气头,其孔隙度为28%,孔的直径为0.03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工反应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喷气头有两个。
这样有没有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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