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 wrote: 原告北京网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126号清上园第7幢5单元1101室。 法定代表人郑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郑敏杰,男,1962年8月4日出生,北京网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住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新峰小区3幢104室。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注册并登陆,便可获得
发帖数达到100便可获得此勋章!
感谢您为博派论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粉丝数达到50便可获此勋章
辛勤为博派论坛付出。感谢您。
获得实名认证的论坛会员可获取此勋章
三湘四水
中级会员
|(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