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dly wrote:
2008年试卷三第23题: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专利法》第29条。
实际上,进行搜索后发现,专利保护期的申请日还是实际申请日,与优先权无关,请专家给予这道题一点点拨。
谢谢
这道题涉及两个基本概念: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和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法》第十三条还规定了发明专利自公布之日起获得临时保护,但这尚不是专利权的保护。因此只有在公告授权后才能获得专利保护,其保护期限自公告授权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实际申请日)起计算,而从提出专利申请到最后公告授权都要经历几个月到几年的审查批准过程,实际上专利的保护期限要短于专利权的期限。
题干里没有说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专利,只是说到该专利的客体为一种口服药品,一般应为发明专利,从将近3年的审批期来看,最可能也是发明专利;当然如果技术方案是该药品的层状结构,也可以是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那么专利保护期要么短于20年,要么短于10年,不可能是10年。故选项D错误。
所以正确选项为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