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美国OA涉及附图37CFR1.83

2009-12-18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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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  注册会员 | 2009-12-19 14:58:35

Re:美国OA涉及附图37CFR1.83

How about \"said holes for allowing metal wires being connected with A through the holes\"?

示意图中增加金属线应该不算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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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sage  中级会员 | 2009-12-21 17:19:09

Re:美国OA涉及附图37CFR1.83

这个权利项没写好,首先通孔不是一个元件,怎么能用包括呢,另外你说for后面是表示用途,这个用途光看英文的话,没有表达清楚,而且语法也有问题。
如果金属丝不是发明的一部分,是不需要加入附图中的,可以通过重新撰写权利项克服这个问题。
wstangj  注册会员 | 2009-12-22 01:51:38

Re:美国OA涉及附图37CFR1.83

message wrote:
这个权利项没写好,首先通孔不是一个元件,怎么能用包括呢,另外你说for后面是表示用途,这个用途光看英文的话,没有表达清楚,而且语法也有问题。
如果金属丝不是发明的一部分,是不需要加入附图中的,可以通过重新撰写权利项克服这个问题。
谢谢,如果是权利要求撰写出的问题,为什么发35 U.S.C. 112, Second Paragraph,而是发到了附图呢?我还是不太清楚。
wstangj  注册会员 | 2009-12-22 01:53:44

Re:美国OA涉及附图37CFR1.83

远航 wrote:
How about \"said holes for allowing metal wires being connected with A through the holes\"?

示意图中增加金属线应该不算超范围。
谢谢远航,那你也偏重于和审查员争辩,而不是修改附图?

补充一点,审查员是发的the drawings must show every features......, Re chlaim 1:“the metal wires connected with the A”. 审查员应该就是说,附图没有表达出金属线连接A的图。如果我加了这样一个金属线连接A的图,是不是超范围呢?

其实这个案子画不画这个金属线真没有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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