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分案申请的专利年度问题

2009-12-18 01:04
14865
请教专业人士:
分案申请的专利年度是以分案申请日作为计算起点还是以其原案的申请日作为计算的起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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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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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l888  中级会员 | 2009-12-18 01:28:34

Re:关于分案申请的专利年度问题

专利年度是从申请日算的....而分案申请的申请日又指的是原案的申请日,所以说,........

呵呵..不是专业人员...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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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雷石  注册会员 | 2009-12-18 05:54:55

Re:关于分案申请的专利年度问题

是啊,我也正是有这样的疑问?
贝利  中级会员 | 2009-12-18 16:08:06

Re:关于分案申请的专利年度问题

电光雷石 wrote:
分案申请的专利年度是以分案申请日作为计算起点还是以其原案的申请日作
分案申请至少存在两个重要日期---递交日和申请日。
递交日是符合细则54条的规定,向国家局递交分案申请的日期。
申请日是原案的申请日。
年度以申请日为依据计算。
liyaliyaluo  认证会员 | 2009-12-18 17:16:29

Re:关于分案申请的专利年度问题

对,分案申请符合要求的,保留原案的申请日,也就是说,专利年度也自原案申请日起算。
mwind  注册会员 | 2009-12-18 17:26:08

Re:关于分案申请的专利年度问题

专利年度自原案申请起算,分案提交日起两个月内可以交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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