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卷1和卷2估分应该还算不错,担心卷三,答案如下

2009-12-10 06:35
19621
卷1和卷2估分应该还算不错,担心卷三,答案如下,有高手帮我看看能不能拿到90分的。去年实务没过,所以今年很担心实务。

第一部分:
1、修改和第一次意见陈述,删除权1,合并权2、3、4并论述新权1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删除权5中单独关于颈枕的技术方案,保留头枕、头枕和颈枕的技术方案提升为权2并论述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原权6变更为权3。
论述无效理由中关于不符合单一性的不是无效理由。无效理由中关于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指出请求人没有就具体无效理由结合无效证据作出具体说明故应该不予考虑,并可进一步论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得到说明书支持。
特别是保留了权5中的头枕,或者头枕和颈枕这两个技术方案。
2、第二次意见陈述,第一点说是针对合并修改的权利要求,理由和证据均予以考虑,在论述不属于相同发明创造,第二点理由,同意请求人的意见,删除权利要求。
3、口审时,指出公民代理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指出只能参加口头审理,传送当庭文件,但是对方代理人掉入了陷阱。

第二部分:1、一种防止打鼾的枕头,包括枕套、枕芯和声音检测器,在枕头中设有止鼾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枕芯内还设有能控制止鼾机构启动大的比较器。
2、从权,止鼾机构可以是气动装置,该气动装置····(原话结构),
3、从权,止鼾机构可以是摇动装置,该摇动装置····(原话结构)。
4、。。。。9,从权,说的是枕头中间有凹槽等在现有的3篇现有技术中能有一定效果的特征。

没有分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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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l  注册会员 | 2009-12-10 14:53:47

Re:卷1和卷2估分应该还算不错,担心卷三,答案如下

虽然我不是高手,但感觉你肯定90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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