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贴个奇案,供一笑

2009-12-8 03:33
427311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09)金义知初字第37号
原告:魏锡麟。
委托代理人:钱满,男,1977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街道桥儿头石榴9幢601室,系温州市正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方银莲。
委托代理人:何悟勤,男,1974年7月17日出生,汉族,经商,住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七一村7组,系被告方银莲儿子。
本院在审理原告魏锡麟与被告方银莲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方银莲于2009年9月16日起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侵犯原告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0830061605.7)的产品。
二、被告方银莲如在2009年9月16日后还有生产或销售侵犯上述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则自愿赔偿原告人民币100万元。
三、原告放弃对被告方银莲于2009年9月16日前侵权行为的追究。
四、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99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49.5元,由原告魏锡麟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 小 坚
审 判 员 龚 益 卿
审 判 员 龚 辉 文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叶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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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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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198458  版主 | 2009-12-8 04:10:44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这个奇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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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guofu  注册会员 | 2009-12-8 05:40:22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这个并不奇怪。
既然是调解,还是以当事人自己的调解协议为基础。如果人家的调解协议就是这样的,而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法官也不好给人家改变。
所以,这个并不奇怪。
wenyao_2005  注册会员 | 2009-12-8 17:20:06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正常呀
辛巴跳  注册会员 | 2009-12-8 21:26:40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呵呵,楼上几位都没看出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是个基层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就这么西里糊涂地调了,堂而皇之地上网了。
qxc04  新手上路 | 2009-12-8 21:52:01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2007年以前,义乌市人民法院院依法仅有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尚无管辖权。2007年4月,经最高法院批复同意该院获得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2007年5月该院专设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07年6月,浙江省高级法院决定在该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使该院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开展“三审合一”试点工作的法院。2009年5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该院开展审理9类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试点工作,使该院继2005年成为全国首个具有涉外商事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后,又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试点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
godiam  注册会员 | 2009-12-8 21:53:42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辛巴跳 wrote:
呵呵,楼上几位都没看出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是个基层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就这么西里糊涂地调了,堂而皇之地上网了。

呵呵, 据说义乌人民法院是首个享有专利纠纷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http://www.sipo.gov.cn/sipo2008/mtjj/2009/200906/t20090612_464991.html

义乌法院牛着了!
辛巴跳  注册会员 | 2009-12-9 03:51:55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感谢楼上二位,是我孤陋寡闻,见笑了。

但专利侵权的级别管辖是民诉法规定的,最高院怎么有权改变呢?
pruse  注册会员 | 2009-12-9 18:10:50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我朝就是那么奇怪,见怪不怪了
polo  新手上路 | 2009-12-9 18:19:03

Re:贴个奇案,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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