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备化合物X的方法包含三个步骤a,b,c,其中区别技术特征分别是步骤a中含有特征E、步骤c中含有特征F,如何书写权利要求比较好?
假如我递交的原始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制备化合物X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 a )原料1到中间体2,其特征是E;
(b )中间体2到中间体3;
(c)中间体2到化合物X,其特征是F。
那么以后我还有机会提出以下的两种分案申请吗?
一种从原料1制备中间体2的方法,其特征是E。
一种中间体2到化合物X的方法,其特征是F。
如果以后还有递交分案的可能性,那原始申请文件中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应该怎么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