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说说这两天的考试感觉吧。
卷一今年相对比较容易,卷二今年相对不是很容易,能根据一个法条就能直接看出结果的题越来越少了,感觉维持在去年的难度,估计以后也是这个难度了。
每年卷三争议比较多,今年做完以后感觉卷三整体出得还不错,虽然设置不少比较难看出来的小坑,例如,双方委托同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但是估计这些小坑分值不会太大。
我来说说 我的基本答复思路吧。
一、权利要求2、3、4合并到权一成为新权一,估计很多人都是这么写的。说明新颖性、创造性的时候,也曾想过只把权2和权4合并到权1,权3变为引用权修改后的权1,但是感觉这样答复创造性的时候不好答,所以放弃了。
二、独立权利要求权5采用删除技术方案,把其中的“和/或”修改为“和”,这样把原来的三个并列技术方案删除了两个,然后在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根据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来答复。权6继续不变。
三、具体答复过程就不作详述了,有关单一性的不能作为无效宣告理由应该大家都认同。
四、公民代理和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这个坑比较大,估计很多人都没跳过去,我感觉自己答的也错了,自己只是印象中公民能作代理。
五、第二答复时,外观设计和该专利肯定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所以不符合法九条。对不符合实用新型定义定义的答复,我同意了,所以删除了原来的权6,所以还能保持两个独立权力要求。(后来论坛上看到,这个理由不应该被予以接受,因为超过一个月补充理由和证据不能针对只删除技术方案的修改方式)。
六、发明申请的权利要求我是这么写的。
1、一种用于防治打鼾的装置(可能止鼾装置这样说效果更好),包括枕头和音频检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检测器内设置用于确认鼾声的比较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枕头包括枕芯和设置枕芯之下的多个气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控制器和连接于气囊的气泵,所述。。控制器用于比较器确认为鼾声时、使所控制的气泵依次对多个气囊。。。充气(记不大清楚了)。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图2中的那个结构,有点长,记不清楚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检测器中设置。。。鼾声标准频率。。(记不清楚了,最后加上的)。
以上权利要求自己感觉最大的失误是没有写装置所对应的方法独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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