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公司申报了两项专利,因为没有经验,没有申请费用减缓,现在已经在代办处拿到了专利受理通知书,也已经交了申请费和印刷费,现在再申请费用减缓的话应该怎么办理:
我主要有以下的疑问:
1.邮寄费用减缓请求书是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收”吗?
2.费用减缓请求可以现在提出吗?还是在初步审查之后,实质审查之前提出?还是都可以?
3.两个专利申请的费用减缓请求是不是不能装在一起邮寄?要在信封上标记是什么文件吗?
4.知识产权局如果批准了费用减缓请求的话是不是会发通知给我?
5.请求书和证明是不是只要一式一份就可以了?
不好意思,问题比较多,说的也比较乱,请各位不吝赐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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